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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
(一)办理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单位介绍; 2、镇、街道进行初审; 3、区民政局审批 (二)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1、退伍(复员)的有关证件; 2、符合资格的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医疗证明; 3、原始档案中关于疾病的有关记载; 4、战友提供的有关其在部队及患病的情况(三人以上); 5、个人申请书; 6、单位介绍信; 7、镇、街审查合格证明。 (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的所有手续均免费办理。 (四)办理时限 自镇、街上报后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