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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烈士审批
(一)办理程序 1、审核有关材料; 2、报区政府审核; 3、区政府行文报市民政局; 4、市民政局审核报省厅; 5、省厅(省政府)审批。 (二)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1、家属申请、单位证明; 2、因公牺牲证明,牺牲经过; 3、生平事迹简介。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革命烈士审批涉及区民政局的一切手续均免费办理。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及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