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战、因公人员伤残等级评定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单位介绍; 2、区民政局初审; 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整理有关材料,上报市局; 4、市民政局审核; 5、市民政局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整理有关材料,上报省厅; 6、省厅审批转区民政局备案。 (二)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1、退伍(转业)证、工作证; 2、个人申请、单位介绍信; 3、战友、同事提供的有效证明; 4、关于伤残时间、地点、原因等原始证明材料; 5、有关医疗机构作出的医疗终结医务证明; 6、省伤残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 7、本人近期红底免冠二寸照片二张。 (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因战、因公伤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所有手续均免费办理。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及上报。 (五)执法依据:《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