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并实施拥军优属、优待抚恤政策和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政策,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
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审核报批革命烈士,审定复退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有关人员的伤残
等级,指导荣军医院等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落实并监督实施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
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政策、规定,负责全区转业志愿兵集中
交接及复员干部、跨区异地安置退伍义务兵的档案审查,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下达安置计划,指导安置工作,
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去向的审定和建房、服务用车及安置经费分配计划的拟定、申报工作,指导全区军
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
指导、协调工作,制定双拥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直的双拥共建工
作,调处军地纠纷,承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