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区建设的基本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社区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研究提出全区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社区事业发展。
(二)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和推广社区建设工作经验,指导社区居委会搞好政务公开及换届选举和民主政治建设。
(三)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单位增强社区意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支持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积极参与社区共建活动。
(四)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社区服务优惠政策,指导各社区广泛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五)主持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工程,负责国家、省、市各级社区建设示范点的初审、提报、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会同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七)管理上级和同级财政拨付的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并指导、监督有关部门、街道和社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并做好信息传递和反馈工作。
根据以上职责,区社区建设工作办公室设3个股室。
(一) 综合室(3人)
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机要、安全保卫、信访、督查、会议组织等工作,组织起草全区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办公室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党群、人事、劳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帮扶社区建设资金的落实,管理、下达和监督社区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办公室日常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负责办公室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全区社区建设统计工作。
(二) 街居工作室(4人)
负责街道和社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场所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帮扶社区建设和参与社区共建活动,负责街居干部社区建设工作考核奖惩,负责社区内各项事业(党建、文化、教育、卫生、治安、计生、保障等)的指导协调。
(三) 社区服务工作室(2人)
研究草拟社区服务管理办法,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区服务优惠政策,负责社区服务项目的认证,指导社区发展和管理服务项目、建设服务队伍、开展服务活动,协调社区单位与社区资源共享、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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