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首页 | 机构设置 | 政策法规 | 民政职能 | 政务公开 | 民政链接 | 办事指南 | 返回主站


因战、因公人员伤残等级评定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19日
 

 

(一)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单位介绍;

2、区民政局初审;

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整理有关材料,上报市局;

4、市民政局审核;

5、市民政局对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整理有关材料,上报省厅;

6、省厅审批转区民政局备案。

(二)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1、退伍(转业)证、工作证;

2、个人申请、单位介绍信;

3、战友、同事提供的有效证明;

4、关于伤残时间、地点、原因等原始证明材料;

5、有关医疗机构作出的医疗终结医务证明;

6、省伤残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

7、本人近期红底免冠二寸照片二张。

(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因战、因公伤残人员伤残等级评定的所有手续均免费办理。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人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及上报。

(五)执法依据:《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版权所有@ 东营区民政局
地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新区3号楼
电话: 0546-8221759 邮编: 257002